基層是社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矛盾化解的“第一線”。近年來,盤錦市、縣(區)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堅持把群眾的事放在心上,把暖心服務落到實處,以筑牢基層和諧穩定防線為目標,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探索出一條“普法+調解”深度融合的新路徑。

在大洼區新興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在田間地頭開展調解工作。
“犬吠擾民”變普法現場
鄰里矛盾的法治解法
2025年7月,盤錦市雙臺子區團結社區調解員針對居民張某與陳某因犬吠聲引發的鄰里糾紛,在當事人家中開設了一堂“法治小課堂”。調解員將《盤錦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等規定轉化為通俗易懂的“百姓話”,耐心講解飼養寵物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法律義務及違規后果。
“我差點違法還不知道!”在情理交融的勸導下,陳某承諾加強寵物管理減少擾民,張某也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雙方握手言和,并感慨道:“這種邊調解邊普法的方式讓我們心服口服,既解決了問題,又學到了法律知識。”
“蟹農受損”民法典護航
經濟糾紛的依法維權
在大洼區新興鎮,蟹農劉某某遭遇了一起突發事故:施工方付某的公司不慎壓斷電纜,導致其蟹苗因斷電缺氧大面積死亡,經濟損失達十余萬元。雙方情緒激烈、爭執不下。
劉某某來到大洼區司法局新興司法所求助。所長接案后,立即帶隊勘查現場、固定證據、核算損失。在調解過程中,所長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指出:“從事地下挖掘的施工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在清晰的法律依據、現場照片和詳實的損失核算面前,付某態度逐漸緩和,最終同意支付3萬元賠償金。劉某某激動地說:“所長不僅幫我挽回了損失,更教會我維權要有法律依據,遇事找法才能不吃虧。”

在盤山縣陳家鎮,調解人員與當事人商議土地邊界劃分方案。
釋法說理破租賃僵局
速辦機制的顯著成效
2025年7月15日,興隆臺區人民調解中心接到涉及某商場與8家商戶的房屋租賃糾紛。中心迅速啟動“批量糾紛速辦機制”,選派調解員提前與雙方溝通摸底。
7月17日組織集中調解時,雙方情緒激動、爭執激烈。調解員采取“先釋法,再說理,后協商”的策略,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租賃合同相關規定,明確各方權利義務,依法劃定訴求邊界;隨后針對不同商戶的具體訴求,協調商場采取減免費用、調整支付方式等差異化方案。
經集中調解與后續跟進,8起糾紛中有5起成功達成協議,涉及標的額共計89066元,均通過調解方式圓滿化解,切實為當事人挽回了損失。商場負責人事后專程贈送寫有“高效調解化干戈 廉明辦案解企憂”的錦旗,商戶代表也表示:“調解既保住了我們的經營底氣,也讓商場的訴求得到尊重,真正實現了雙贏。”
這些發生在田埂巷陌的案例,正是盤錦市“普法+”調解模式的生動實踐。如今,該模式正以點帶面、層層推進,推動群眾從過去的“遇事找人”“被動維權”,逐漸轉向“遇事找法”“主動守法”。
法破冰,情融冰,理服人。盤錦市司法局通過將法律的剛性、情理的柔性與治理的韌性有機結合,讓法治的種子深深扎根茁壯成長,不僅書寫了新時代基層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盤錦答卷”,也為“法治遼寧”建設貢獻了寶貴的基層經驗。
